针对社会保险参保纠纷、因缴费细节问题引发的纠纷以及保险金发放纠纷,应采取的解决途径是通过行政处理方式来解决,而不是将其视为民事案件进行受理。司法救济方式,具体包括两种情形: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社会保险参保纠纷、因缴费细节问题引发的纠纷以及保险金发放纠纷,应采取的解决途径是通过行政处理方式来解决,而不是将其视为民事案件进行受理。
2、司法救济方式,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1)对于社会保险赔偿纠纷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受理。
(2)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社 会 保 险 参 保 纠 纷 解 决 途 径
参保人员转移社会保险的流程如下:首先,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接着,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审核通过后,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最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整个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就完成了。
综上所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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