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期限一般几个月
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并非一概而论,而是根据不同的阶段和需要有所区别。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勘查现场后,一般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则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时,若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那么调解的期限也有其特定的规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涉及多个环节。
1.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详细记录肇事经过。
2.公安机关会对车辆、物品损失进行评估,对人员伤残进行伤势鉴定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
3.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轻微事故在5日内,一般事故在10日内作出责任认定。
4.进入调解阶段后,若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则调解期限从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交通事故调解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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