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每个人的生活并不是风平浪静的,总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有些困难需要走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然而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时,会有很多的鉴定过程之类的,但是人们对于司法鉴定部门并不是足够了解,这时该怎么办呢?本文主要介绍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相关规定。
一、为了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机关鉴定机构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内部设立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科、处、室。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职责是,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等案件立案前调查或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评断,提出能作为立案、定案根据的结论。刑事公诉案件的鉴定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在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决定。司法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若干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成员临时聘任,且必须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司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组的成员必须是省政府指定医院的专家和有关专家。各专家鉴定组的司法鉴定以省司法鉴定委员会的名义作出。司法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按系统规定分级管理或监督。社会专业鉴定组织接受委托从事的司法鉴定工作,由省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省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市(地)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或指导本辖区社会专业鉴定组织的司法鉴定工作。通过上文对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规定的阐述,让我们了解并熟悉法律对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的规定。在我们需要在该部门办理案件时,能够更好的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该有的权益,和享受应有的待遇,同时更好地得到司法鉴定部门的帮助,让我们的生活与工作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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