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主要包括如下几个: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4、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1、出资。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被提升到10万元,且不能分期缴纳。
2、公示。在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中应当载明自然人或者法人独资的信息。
3、财务监督。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数量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上述规定不适用法人及其设立的一人公司。
在法律上基本上只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最低的,其他的像是股份有限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公司等这些注册资本都是非常高的。不过,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风险也比较大,特别是个人的资产如果不能区分于公司资产的话,就必须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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