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创板股票买卖申报条件
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除了应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之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②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③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二、关于科创板的一些交易特别规定
1.交易一般事项
使用账户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
参与方式
①竞价交易;
②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③大宗交易。
每个交易日接受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科创板股票大宗交易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关于固定价格申报相关规定。
2.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科创板股票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适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本所可以依据股价高低,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竞价交易,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做市商可以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根据本所业务规则和做市协议,承担为科创板股票提供双边持续报价、双边回应报价等义务。科创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三、股票基本交易规则
1、涨跌幅
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2、申报数量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不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
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
通过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0万股。
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3、交易方式
(1)竞价交易;(2)盘后固定价格交易(15:05至15:30);(3)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T+1交易结算。
4、委托方式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3)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4)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即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5、融资融券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9家券商可以实现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的T+0。分别是: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
6、新股申购
(1)市值门槛
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条件且持有市值达到10000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2)申购单位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新股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
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干分之一,且不得超过9999.95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配号
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交易所按照每500股配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连续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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