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提供抚养费,是否能够离婚?
时间:2023-08-08 20:40:19 6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女方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离婚之前,就应该协商好双方共同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后也应该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使离婚,无论是哪一方首先提出离婚的,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女方作为监护人之一,需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离婚吗

一、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可以离婚吗

1、办理离婚是可以在女方家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外国人或者港澳台居民、华侨,需要看情况,一般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登记具体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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