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要具备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5、撤销权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几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全文4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