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扩工三天是否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旷几天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简单的等同于除名、开除,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不再有劳动关系。
国家规定是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将旷工的性质明确化、制度化。如定义连续矿工3天,一月之内旷工5天及以上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二、被开除了怎么结算工资?
1、“开除”员工,按现行法律来说就是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离职时,用工单位应该给员工结算工资。
3、对于给用工单位带来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有所限制。
三、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4、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旷工三天这已经严重的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无论职工有什么样的借口旷工都是坚决不允许的,所以有什么事情真的需要休息的话或者有些负面的情绪,要及时的公司的主管人员沟通,但是因旷工被辞退的也应该要结算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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