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型表现:拿到原始票据,不询问票据所代表的经济业务的上下文就做账。
2。按单据类型记账典型表现:所有餐饮门票均计入业务招待费记账时,应根据业务性质而不是按单据类型确定成本归集科目。例如,餐饮券可能是业务招待费或员工福利。
3。凭证摘要写得不清楚。
典型表现:摘要的要素参差不齐,含糊不清,有时甚至连最基本的时间、人和事都写不出来。
危害:摘要写得不清楚,不利于今后的审计,也不利于分析资料的检索。例如,销售部报销参展费用时,汇总表上只写“销售部报销参展费用”。如果销售部对费用有疑问,财务部必须将报销凭证一张一张地翻出来,并与销售部核对。如果小结写得很清楚,只能看小结检查,避免不必要的劳动。另一个例子是:在支付货款时,如果只写“货款”的摘要,就不知道是生产款还是购建固定资产款,手工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就无法判断。
4。凭证摘要过于清晰
典型表现:没有税务风险意识,摘要书写清晰。
5。在同一张凭证上登记不同的同事
在同一张凭证上登记不同的同事。此错误不应出现,但应在不同的凭证上填写。
6。将多个金额合并为一个
典型性能:将多个现金或银行存款合并为一个票据账户。
虽然《会计基础工作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记账凭证可以按照若干相似的原始凭证填写,但理论上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想通过没完没了的审核和对账来消磨时间。
7。按报销单的总金额记录,不按部门拆分,这样以后的工作会很麻烦。当金额错误时,调整分录只根据差额进行调整。会计基础工作准则第五十一条第五款规定,记账凭证填写有误的,应当重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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