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有权拒绝土地流转吗
农民有权拒绝不公平的土地流转,不能强制流转,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诉。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四条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度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五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内自主权,或者强迫、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容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了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2014年,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五年内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
基本原则:
1、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
2、维护农民的权益,坚持“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
3、坚持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原则;
4、坚持保护耕地重点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
全文7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