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固定时间的,最短三个月,最长无限制。当然也要看是重组的方式,各有不同。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重组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部分偿还)以及名称改变。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年报准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决策有用性,删繁就简,化难为易,实现信息的易用易得。充分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构建统一框架下的分层次信息披露体系,实现首次公开发行信息披露与持续性信息披露的有机衔接,兼顾上市公司合理的信息供给要求,用市场化方式平衡公平与效率。
1、确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理念
突出重点内容,实现信息有用,凡是对投资者决策重要的信息都要位置提前、内容上要重点突出,层次上要分明;凡是投资者不关心或者以前年度披露过的冗余信息,都要增加索引、大幅简化或删除。提倡语言浅白,实现信息易懂,鼓励清晰易懂、通俗浅白的语言,避免过于复杂、专业化和不必要的数据,减少冗余信息。
2、构建分层次统一的信息披露框架
将原有主板和创业板年报准则进行有机整合,形成统一的年报准则。确立分层次的信息披露要求和风险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层次方面,分为三个层次,即法定最低的信息披露要求、不披露即解释的豁免披露规定、鼓励公司自愿性和前瞻性信息披露;风险披露方面,区分重大风险和其他风险,对重大风险须在年报突出部分重点提示;披露顺序方面,对现有框架进行整合,合并、新增部分章节,根据投资者决策有用性进行修订。引入退市公司的专项披露机制,增加了主动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相关主体股份限制减持、退市整理期的披露要求,并按照重大性原则,分别在年报正文、年报摘要和退市情况专项披露报告中予以体现。
3、兼顾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和商业秘密的现实因素
考虑到过度的信息披露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商业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引入不披露即解释的商业秘密豁免披露规定,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增加了信息披露的弹性和包容性。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重大资产重组,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申请核准。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依法进行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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