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没有强制报废年限,如果发现电梯故障频发,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技术评估,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后会提出评估结果:这部电梯经过维修可以继续用或修了也不安全,应该报废或停用等等。
一、电梯用几年报废
电梯用15-25年报废。电梯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5-25年,以下情况的电梯应考虑报废:
1、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使用时间达到15年的;有备用梯达到18年的;
2、属于国家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
3、设备存在严重缺陷的;
4、其它无法保证安全运行基本条件的等。对已达到报废年限而暂不更新的电梯,由电梯检测机构对该电梯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可继续使用的;检测周期缩短为6个月。
二、维修基金公司收费标准
维修资金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其中,没有电梯的房屋,业主按35元/㎡交存;有电梯的房屋,按65元/㎡交存。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对于二手房,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二手房业主可以把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是不能超过当时交纳的金额。
三、电梯事故找谁赔偿
电梯事故的赔付,住宅或商务楼的物业管理单位多被列为第一顺位索赔对象。
所有的电梯事故,如果能查明电梯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会依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如果无法查明事故原因的,一般由电梯使用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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