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后双方私了协议书怎么写
在车祸后,双方选择私了的情况下,需要撰写一份私了协议书。这份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写明各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要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事故情况。
3.明确双方自愿达成的损害赔偿项目、数额、赔偿责任及比例、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4.双方当事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各持一份。
请注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私了协议不成如何处理
如果双方在车祸后无法就私了协议达成一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应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调解。
3.如果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调解,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此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如何书写委托处理书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需要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需要书写一份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书。
1.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要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即被委托人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可以代表委托人进行哪些具体事务。
3.还需要在委托书中注明期限,即委托有效期的时间范围。
4.双方当事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委托日期。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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