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由什么构成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构成?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构成为: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金融机构;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的要件包括:
1、该罪的主体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4、客观上是行为人违法运用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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