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无条件加班的具体情形包括:因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或者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的。
私人的企业强行无条件加班合理吗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如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
1、在法定的加班限制下,领导有权安排职工加班,并支付加班费。但因为加班依法是要征得职工同意的,职工也有权拒绝加班。
2、职工拒绝加班是职工的合法权利,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惩罚职工,更不能辞退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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