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未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公司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法律未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期限作出限制,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就可以提出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优先性,即使用人单位没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自己申请,不用等待什么期限。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未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待遇申请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在申请工伤待遇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同时,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有关证明材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工伤待遇申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和工伤医疗程序,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工伤待遇。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医疗,避免因不遵守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总之,工伤待遇申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和工伤医疗程序,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工伤待遇。同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医疗,避免因不遵守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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