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遭遇了对其地理商标的侵权行为,此种行为无疑属于行政侵权之列。地理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严格保护。在此类事件中,贵司可考虑采取如下步骤以维护自身权益:
1.收集证据:首要任务便是尽可能地收集关于此次侵权行为的各种证据,其中包括侵权产品的实物照片、销售数据、对侵权行为的详尽描述等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侵权事实至关重要,将为接下来的处理环节起到关键性作用。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贵司有权向事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该项侵权行为。在进行投诉时,务必要提供详细且确凿的侵权事实及相关证据,并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寻求法律救济: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属实,然而侵权方却拒不停止侵权行为或者未能得到应有的行政处罚,那么贵司便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贵司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身遭受的损失以及侵权方从中获取的利益,以便法院能够据此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值得强调的是,处理涉及地理商标的行政侵权问题往往需要投入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并且需要具备一定的耐心。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建议贵司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此外,为了避免类似侵权行为再度发生,贵司还应当强化对地理商标的保护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地理商标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8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