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可以写居住权嘛
遗嘱中可以设定居住权,但在遗嘱中设定居住权的效力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一般都不会这样设立遗嘱。一般在遗嘱中的财产都是具体事物的财产,比如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等可以直观感受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离婚后男方享有居住权吗
这个不一定。男方是否拥有居住权,要看男方和女方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要衡量夫妻在离婚以后是否还想有居住权的因素不在于夫妻的婚姻,而在于房产的归属。故要取得居住权,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
三、再婚后怎样写居住权
要看房产的产权归属具体分析。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再婚后,如果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仍然享有居住权。但只能由当事人享有,其配偶不具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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