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制度,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房产与宅基地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宅基地是对土地的一种使用权,房产是房屋的一种产权。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宅基地是房产存在的基础和承载物,没有宅基地,房屋就无法存在。
公司的房产证与股东的关系
公司想要拥有部分资产就会去购买房屋,比如用买来的房屋当办公室、仓库或是出租出去等等,为公司带来新的收益。没有直接关系,虽然房产属于公司,但股东只是共同拥有公司,并不是按份分产公司。公司名下的房产能过到股东。但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然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去变更登记,具体费用建议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局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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