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被侵权以后的救济途径
知识产权被侵权以后有如下几种救济途径:
1.行政处理。即向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要求行政主管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并受该裁决约束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3.民事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民事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
4.刑事控告。指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提出,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的一种救济手段。
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范围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范围如下:
1.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所谓直接损害是指因侵权而导致的被侵权人已有财产的减少。所谓间接损害是指因侵权而导致的被侵权人可得利益的丧失。
2.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
3.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或为获得法律救济而支出的费用。这一部分的支出项具体包括:
(1)聘请律师的费用。
(2)为调查取证所支付的费用。
(3)为制止侵权或进行诉讼所支付的费用。
三、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大类:
1.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利保护期一般20年,工业设计保护至少10年,商标则可无限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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