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部分需要侵权人赔偿,不应将原告已通过医保报销的医疗费从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中予以扣除。关于社保部分已经报销的部分,可在法院生效判决作出后,侵权人履行完赔付义务后,由社保部门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这一前提条件为由向受害人直接追偿。
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报销主要需要的材料有:原始收费数据单原件;费用明细单原件;门诊病历表原件复印件;诊断书原件;急诊住院的话需要开具急诊住院证明;社保卡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也应当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原件复印件(存折或银行卡都行);单位证明原件(这个是某些公司的职员在报销时所需提供的特定材料,一般的职工大多无需提供)等等。
值得提醒大家的是,在办理这些材料时,一定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尤其是个人的身份证件和材料,一定得是申请人本人所有的,以免耽误报销申请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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