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办理的条件包括: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迁移后户口怎么办理?
第一步,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你先到村里(社区)开证明后才给开具户籍证明。
第二步,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口本、房证、户籍证明到要迁入地派出所(即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
第三步,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会给你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即准迁证
第四步,持你自身的所有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第五步,办理迁移证时,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要求你到村委会(社区)开具迁移证明的。
第六步,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希望我的经验能对您有所帮助。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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