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金额在5000元以上。二、恶意透支超过一万元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3个月以上仍不返还的,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知道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逸.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五)利用透支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诈骗信用卡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信用卡诈骗已经让不少人的利益受损,其中还有一些人受到的损失比较巨大。信用卡诈骗罪属于财产型犯罪,是需要达到法定的数额标准的,才会构成犯罪。为此国家的法律对于信用卡诈骗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和规范,严重的要立案受到法律制裁,如果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达到五千以上,或者恶意透支三个月仍然不归还,并且达到了一万以上的,是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公安机关需要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在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注意及时还款,以免造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后果,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个人信用卡及密码、注意用卡环境的安全性、妥善保管存有信用卡信息的手机等,不给盗刷行为有可乘之机。不管什么类型的犯罪,惩罚都不是最终的目的,其真正目的是提醒大家不要犯罪,远离犯罪,做一位合格守法的公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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