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万(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6%-9%;
10万-50万元(含)部分为5%-6%;
50万-100万元(含)部分为4%-5%;
100万—500万元(含)部分为3%-4%;
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1、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6、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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