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保职工接续劳动保险关系有关政策
时间:2023-06-09 20:46:04 49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保险也随之中断,为了能使您享受与在职职工同样的养老退休、医疗待遇,解除您的后顾之忧,请您及时接续劳动保险关系。

一、何谓断保职工?

断保职工指引合同期满、除名、辞退、自行辞职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企业破产,中断社会保险而没有及时接续劳动保险关系的职工。

二、断保职工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以前有档案的断保职工,可到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劳动事务代理(以下简称挂档)手续(劳动事务代理手续请咨询劳动就业办公室)后,凭劳动就业办公室出具的员工花名册到保险处打印养老保险续保单后到劳动就业办公室继续缴纳保险。

私营企业职工、个体经济组织者等原没有档案的职工到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建档、托管、续保手续后在就业办公室交纳劳动保险。

三、已办理续保手续的职工如何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已办理续保手续的职工在劳动就业办公室一次性缴纳全年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2007、2008年度缴费基数,分别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90%由个人确定;自2009年起,统一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

四、几种不正确的模糊认识

1、退休养老是以后的事,等到时候再说。

2、只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够15年,到退休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以后就可不交了。

3、现在有钱不如存入银行养老,或者投资赚钱养老,何必将钱交给社会保险机构

这三种看法都是对社会保险缺乏足够了解造成的。社会保险是我国建立的一种保障机制,通俗地讲就是国家对职工提供的一种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福利待遇,采取以小养老,政府补贴的方式,是一种政府行为,不追求利润。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全部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工资由各级财政部门负担,不占用社会保险基金。

1、养老保险:按照现行政策,职工只有按规定缴足了养老保险才能在退休之后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收益。缴纳的越多、退休金越高,缴纳的少,退休金就少。退休金计算的依据主要是参加保险的时间长短和缴费基数高低。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是职工退休后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对于中间断保的职工,由于其在一年中少缴了若干个月,必然使其当年的缴费基数减少,从而减少其退休金。因此,对于断保职工来讲,工作可失,社会保险不可丢。因为工作失去可以再找,贻误了缴费时机,放弃了社会保险,到时候想补是补不上的。有的职工认为现在不缴将来缴,这是极不明智的,缴费基数每年增长,晚缴不如早缴,缴的越晚保险费越多,即使补缴也要从补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这是不划算的。也有的人认为缴保险不如存银行,这种观点更无道理,因为社会保险它的显著特点是,保障水平与社会平均收入相关联。参保者达到国家规定的参保年限,国家就要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承担患病职工基本医疗费用,保障水平与当时的社会生活水平相适应,逐年都在提高,通俗讲就是水涨船高,这是任何一种保险都做不到的,存银行也只是本金加利息,虽能增值,但在现在高通货膨胀情况下就微乎其微了。

2、医疗保险:其基本原则是:缴纳收益,不缴纳不收益。在劳动法法定年龄内及时接续保险,在缴费期内患病住院治疗的,享受医疗统筹待遇,没有接续保险的患者住院治疗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重新缴费的,应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欠费期间发生的住院及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补缴时间可计算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退休后享受医疗统筹待遇有缴纳保险年限规定,男性参保满25年,女性参保满20年均可享受医疗统筹待遇。在失业期间间断一年以上接续保险,一年内发生的医疗费只报销应报金额的50%。

通过以上分析,不接续保险不但会影响到职工退休后的老年生活,而且目前及以后的患病就医均没有保障。人吃五谷杂粮,谁能担保没个病灾,现在医疗费这么高,真到病找上门来时您又没参保后悔晚矣。

为建立良好的社会保障环境,让每一名参保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我区积极为断保职工接续保险关系创造条件,职工在区内企业之间流动,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挂档职工在原企业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不间断计息,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依法办理并享受退休养老、医疗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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