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购房家庭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选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一)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二)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
(三)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我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我市符合以下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优先购房范围:
(一)预售备案均价低于18000元/平方米(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二)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第一条
《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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