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责任人的确定: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只能根据他们在单位行贿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分为主要和次要责任人员。
一、共同犯罪组织者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犯罪集团)两种。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方式: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3、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4、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如看风、转移赃物等),应认定为从犯。
二、从犯上被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从犯的认定必须先符合共同犯罪的法定要件,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的是次要、辅助作用,则一般认定为从犯,具体而言即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进行分析。因此对于从犯,其常见的法定情形一般是次要的实行犯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
三、共犯和从犯怎么定义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共犯的,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从犯属于共犯的一种,两者之间有从属关系。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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