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醉酒后回家错开相邻单元同楼层的张某的门,而被张某误当成小偷来抓,厮打中,王某的门牙被摔断4颗,花支医疗等费用3000余元。因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便将张某告上法庭。2月12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与王某责任均担,张某补偿王某医疗等费用1500元。
1月16日晚,王某与几个多年未见的朋友一起喝酒,直到深夜才归。回到家属楼后,由于停电,楼道内漆黑一片,醉意朦胧的王某误将相邻单元同楼层张某的家当成自己的家。巧的是,半小时之前张家被小偷光临过,故张某夫妇将王某当作小偷来抓,而王某借着酒劲反抗,在反抗的过程中,王某摔倒致门牙断4颗,花去医疗等费用3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主观上均无过错,但被告张某夫妇的行为客观上已经造成王某的损害,依照公平原则,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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