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公司注册商标到期后申请抢注:确认商标存续状态,转让情况,商标三年内未使用可以申请撤销。商标状态已无效,随时可以申请;商标有效,对方若未续展,到期半年后,注册商标会注销,就可以申请注册。
一、注册商标请问如何撤销分公司
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撤销分公司的流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二、注册商标不使用会过期吗
注册商标不管是否使用都会过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期。每次续展登记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公告续展注册的商标。
三、商标续展需提交哪些材料
商标续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3、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应提交委托书;
4、商标注册证;
5、其它需要的材料。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的,发给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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