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民孙先生致电党报热线6601234反映,他因工伤被认定为8级残疾人,不能胜任原工作,但无法承受岗位调整后的心理压力,于是他申请辞职,终止了合同。但是,该公司不同意,并声称合同规定,如果雇主在到期日之前辞职,应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吗?昨天上午,该市市民孙先生致电党报热线6601234反映,他因工伤被认定为8级伤残,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但无法承受岗位调整后的心理压力,于是他申请辞职,终止了合同。但是,该公司不同意,并声称合同规定,如果雇主在到期日之前辞职,应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吗?昨天上午,该市市民孙先生致电党报热线6601234反映,他因工伤被认定为8级伤残,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但无法承受岗位调整后的心理压力,于是他申请辞职,终止了合同。但是,该公司不同意,并声称合同规定,如果雇主在到期日之前辞职,应支付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因工伤被认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根据这一规定,孙先生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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