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冒充本人身份在实施信用卡诈骗。首先赶紧去银行要求停止支付,其次马上报案,然后向银行调取当时办理信用卡的开户申请书要求注销,后面很可能会和银行打官司注销。如因此信用卡而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银行赔偿损失。
身份证被别人拿去办信用卡怎么办呢?
第一时间报警,第二是到办理信用卡的银行进行交涉。如果发现个人信用记录上出现了可疑信息,可到相关银行先行确认,如发现是由于银行工作失误导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可由相关银行上报人行予以消除。同时,个人应当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养成良好的意识和习惯,例如,保管好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必要使用时在上做出用途标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信用卡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伪等。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在银行成功办理了信用卡,如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银行应负主要责任。银行审核疏忽造成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银行停止侵权,并恢复个人名誉,可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但由不良记录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银行的责任之内。被冒用身份办理的信用卡引起的透支、甚至被记录信用污点的,银行均会负责,无需客户还款,银行也有义务取消不良信用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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