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经营获得的财产用于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还贷部分要怎么分割
婚后还贷部分的分割:贷款是夫妻共同清偿的,则该还贷部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婚后还贷部分全部来源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财产所有权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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