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割患者乳房医院赔偿九万
时间:2023-06-10 11:32:38 1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冯女士在因为左乳腺肿块疼痛住院时,医院在没有进行必要的术前检查的情况下,误切了冯女士的左侧乳房。后经市医学会的鉴定,冯女士的病例属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主要责任在医院。昨天,市二中院终审判决:医院给付冯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其医疗、残疾生活补助等各种费用共计9.4万余元。

1999年7月19日,冯女士因左腋淋巴结肿大到某医院住院治疗。两天后,医院为冯女士进行了左腋窝淋巴结核病灶清除术。出院后不久,冯女士又因左乳腺肿块伴疼痛再次入住该医院,医院给冯女士做了左乳腺单纯切除术。去年2月,冯女士开始怀疑自己的乳房被切除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后经鉴定果然如此。

来源:北京晨报

全文2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新知识
针对误割患者乳房医院赔偿九万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误割患者乳房医院赔偿九万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