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债务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
1、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3、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怎么办呢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款人要按约定期限还款。如果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欠款。
二、借条上签名担保是否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
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三)担保(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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