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求双倍薪资赔偿。实际审判实践中,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以下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7、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8、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一、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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