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这样打官司:1、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2、作出工伤认定之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工伤后,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正确的顺序是先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而工伤认定又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
工伤骨折如何确定工伤级别
轻微骨折和隐裂无法达到伤残标准。更严重的可以被鉴定为十级甚至更高。工伤鉴定的标准在2016年没有变动,继续沿用之前的判断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全文8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