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因此,协议离婚只要证件、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及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当场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允许他人代理,更不能一人包办;
(2)协议离婚双方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包括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必须携带双方拟定好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需要多久才能办完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规定修改了以前《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一个月期限,能更好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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