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撕毁与原件一致的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如果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需要再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虽然复印件的证明力比原件弱,但当事人仍需收集其他证据来确保案件成立。
撕毁与原件一致的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在经查证属实后能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复印件的证明力会比借条原件的证明力更弱,因此当事人可以再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例如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能 否 以 借 条 被 撕 毁 的 复 印 件 定 案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而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属于书证,需要满足一定的证明要求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首先,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具备书证的特征,即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所表达和记载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其次,需要确定该复印件的真实性。一般来说,需要提供原件或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复印件。如果原件确有缺失或者损毁,可以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充。
然而,即使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具备书证的特征,也不能直接将其作为定案的依据。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对借条内容、双方当事人、借款金额等相关事实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只有在经过法庭审理,综合各种证据后,才能认定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所证明的事实为真实情况,从而将其作为定案的依据。
因此,虽然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具有一定的证明价值,但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最终确定案件事实,定性处理。在司法审判中,不能仅凭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定案,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审理。
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具有一定的证明价值,但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才能最终确定案件事实,定性处理。在司法审判中,不能仅凭借条被撕毁的复印件定案,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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