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存在三种性质恶劣的行为,即故意隐瞒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或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文件;刻意掩饰其销售房屋已被抵押的实情;以及故意隐藏其所售房屋已出售予第三方或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真实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诈骗指的是以误导他人产生错误认知为明确目的的蓄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故意制造的错误表述,导致对事物的理解出现误差从而作出决策,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因受到欺骗而做出的民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