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合同解除时,要注意根据合同的约定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程序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如下:
(1)买受人迟延履行支付购房款义务,经催告后在3个月内仍未履行;
(2)非开发商过错,买方未能办理按揭而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
(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交房或无法支付价款的;
(4)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5)达到约定解除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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