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己方无能力抚养,另一方又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己方无力抚养为理由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人,比如可以变更另一方为抚养人,由其承担抚养责任,己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就可以协商确定。
一、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父亲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
1、双方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2、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没有赡养证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应婚姻关系的变更而消失,抚养费可由原夫妻双方协商决定但不能拒付。如果抚养人拒付或以名下无财产为由,另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相关财产,从而使抚养费得以实现。
三、变更抚养权手续
以下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2、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法院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3、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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