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在30天内,到镇(区)税务分局(或直属分局)办理东莞税务登记。所需资料包括:A.批文B.营业执照(影印件)C.项目签署文件D.企业法人代码证E.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一、哪些单位只需办理注册东莞税务登记
(1)企业。指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2)外埠(外区县)企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指外埠(外区县)企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分厂、分公司、经销处、办事处等;
(3)个体工商业户。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
(4)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
(5)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的单位和个人;
二、办理税务登记的手续
(一)持有关证件、资料报税务机关审核;
1、内资单位应提供下列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证明;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5)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6)房屋产权证书或租房协议;
(7)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东莞营业执照;
(2)企业的合同、章程;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外贸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
(5)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3、外国企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东莞营业执照或登记证;
(2)外贸机关核发的批准证书和承包工程许可证;
(3)由总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4)总机构和境内相关机构简介;
(5)境内机构任职的首席代表及外籍人员的工作证、护照或回乡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代码证书;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填报《东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表》。
(三)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资料,税务机关应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购领发票凭证等证件、资料。填写税务登记表有哪些要求无论是内资单位,还是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在填表时请您注意:
1、请务必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填写;
2、字迹要清晰、工整。
3、遇有选项的栏目,请您划“”选项,且只能选一项。
4、*”号的栏目,由税务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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