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队职责:
(一)受理和侦办本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刑事案件、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
(二)承担辖区内刑事案件现场保护工作和一般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侦查工作。
(三)参与追捕本辖区犯罪在逃人员工作。
(四)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按法律程序进行填报、呈报强制措施、报卷、诉讼。
(五)承担辖区内的刑侦协查、协作和堵卡工作。
(六)参与上级公安机关开展的统一行动和大案、串案的侦破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的刑事侦查阵地控制、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搜集等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和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
(八)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一、醉驾多少天就办拘留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查到醉驾多少天就办拘留,但是在一般情形下不会当场作出拘留的决定。因为要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需要经过有拘留权限的机关审批的,并且同时需要有刑事拘留证。对于醉酒驾驶行为需要在抽血检验后得到醉驾证据,由县区以上公安部门签发刑事拘留证后才会通知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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