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个人、单位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简易流程用不动产登记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4.询问记录;
5.房改房产权比例变更的,需提供房改办批复等产权比例变更证明材料;
6.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等房管局备案材料;
7.宗地图2份、房产分户图2份(盖测绘单位章或核图章原件或经权籍部门备案的复印件)。
服务流程:
一、房管局办理流程
1.网签(签合同):
咨询台排号,提交资料:1)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2)买卖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限购依需要提供买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未成年的相关资料。
2.纳税:
提交材料,1)买卖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2)网签合同;3)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4)评估报告及评估费用发票(地下室,车库);5)卖方契税完税证明。特别说明:缴纳地税依需要提交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及未成年的相关材料。
3.物业维修基金过户:
提交材料:1)房产证;2)买卖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网签合同。
4.交易受理:
可现场取号也可微信预约办理,提交材料:1)房产证;2)买卖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3)网签合同;4)完税凭证;5)物业维修基金缴存凭证等。
5.办结:
凭受理凭证缴费,领取郑州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单(转移)。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流程
1.预约取号:
申请人可以备齐所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取号,也可以添加微信公众号‘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预约申请。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到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受理申请。
3.申请及申请委托:
1)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申请人为境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自然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也可以到所在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当面委托,并拍照存根。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法定代表人不能申请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也可以到所在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当面委托,并拍照存根;
2)填写材料:由工作人员指导在受理窗口填写相关材料:正式流程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记录,简易流程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询问记录受理人员审核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
3)材料审核:受理人员审核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4.领取凭证:受理人员受理完毕,给当事人出具受理凭证,缴费通知书。
5.缴费:申请人在预约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日期内缴费。
6.领取证书:申请人在预约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办结工作日后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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