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土地纠纷如何解决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合同、照片、证人等。土地纠纷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以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包括: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土地纠纷处理方式有:
1、和解:和解是依纠纷主体自身的力量,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通常无须第三方的介入,无须严格遵守实体法规范和程序规范,和解协议也没有强制力。
2、调解(非诉讼调解或民间调解):调解,即纠纷主体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其协调、说服并帮助双方进行协商交流,以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这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属于这类调解的主要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乡(镇)政府的调解
3、行政裁决及复议: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争议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即上级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不服下级行政行为的审查及决定行为。
4、诉讼:诉讼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法律机制中最正式、最权威、最规范的一种方式。因土地纠纷引起的诉讼通常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三、农村开荒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去解决呢
1、对于开荒地,开荒人并没有必然的使用权,也不可能有永久的使用权。开荒者应该与土地所有人(如村民组集体、村集体)签订合同以确定土地使用权。
2、如果对开荒地的使用权有争议,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如何处理,如果要收回开荒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对开荒者作出适当补偿。
3、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n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