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不慎遭致对簿公堂之诉,您有权利搜集并提供对己方有利的证物,同时须认真对待庭审环节,积极参与应诉工作。
此外,您还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聘请律师,以期更有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值得强调的是,从警方实施首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性限制措施那天开始,任何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都能委托辩护律师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相比之下,在警方调查阶段,仅允许律师担任辩护人。而对于被告而言,他们享有随时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时,他们的监护人、近亲亦可代为委托辩护律师。一旦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他们必须立即通知负责办理该案的司法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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