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劳动保障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查处,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2年内没有发现或者举报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劳动保障监督采取日常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规定提交的书面材料、受理举报、投诉等形式,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违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制度,需要查处的,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造成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的组织应当及时立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第二十条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两年内没有发现、报告或者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连续或者持续的,从受理劳动监察案件结束之日起计算(2)填写登记表:投诉人(举报人)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号码;被举报(被投诉)单位违法事实:被举报(被投诉)单位的名称、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
(3)提交的证据材料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立案;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一般案件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检查;复杂案件:延长30个工作日
(4)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补正举报、投诉材料
(5)作出处理决定、处罚决定,侦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撤案移送(特殊情况可延期)(6)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举报(投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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