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雇员遭受伤害却缺乏有效证据证明其工伤性质时,应先尽全力搜集相关证据,之后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然而,在多数情况下,工伤鉴定所需的证据材料需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并举证,这意味着如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雇员所受之伤并非因工作导致,则需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保部门申请开展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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