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条件:
1、仅限在南宁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即桂A车牌(外籍汽车号牌除外)。
2、仅限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如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由单位委托人申请)。
3、机动车无交通违法(申请时,如果有交通违法的先处理交通违法)。
4、机动车所有人有以下情况的不予网上受理:
A、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B、机动车属于被盗抢、查封、扣押的。
C、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D、属于个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中:姓名、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发生变更的。
E、属于单位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中: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机构名称和地址发生变更的。
5、对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更换材料:
1、属于个人的机动车,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异地身份证明的还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属于单位的机动车,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属于异地身份证明的还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属于损毁换领机动车号牌前牌、后牌或者损毁整副的,需交回未损毁机动车号牌部分。
4、机动车号牌的书面遗失声明(需用A4纸手写)。
5、自愿在南宁市交警便民网自助专区办理业务的书面声明(需用A4纸手写)。
收费标准:
1、车管规费:(对补换领机动车号牌,南宁市车管所制作的号牌均为一副不制作一面)
(1)、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
(2)、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面;
(3)、挂车反光号牌50元/面;
(4)、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40元/副;
(5)、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张(客车类的临时行驶车号牌为两张,其他车型为一张);
(6)、固封装置8元/副(一副为8颗);
2、牌证派送费:
(1)、南宁市区内25元;
(2)、南宁市六县35元(南宁市六县:宾阳县、武鸣县、横县、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
(3)、南宁市区及六县以外45元。
办理时限及领取安装规定
1、业务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业务办结,交付签发为15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票据。(工作日:以南宁市车管所接收到未遗失牌证部分为业务受理时间。)
2、在南宁市交警便民网申请补(换)机动车号牌业务的,机动车正式号牌须在南宁市车管所金桥工作站领取机动车车牌安装,属于自行领取号牌及邮寄正式号牌的,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标准进行安装。
3、号牌领取或制作情况查询:0771-966122或者直接登录南宁市交警便民网www.nncgs.com进行在线咨询。
4、金桥工作站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号车辆管理所金桥工作站(金桥客运站正对面金桥二手车市场内)。
5、领取机动车号牌需携带:车牌收费发票、机动车临时号牌、行驶证。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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