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一、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条件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二、合伙企业如何纳税
合伙企业这样纳税:要结合该合伙企业的业务类型,区分不同的税率,出具增值税发票即可,和其他企业并无不同。另外关于合伙企业的所得税,因为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关于其所得税的问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是百分之二十。
三、具有法人资格的最新企业有哪些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下:
2、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一、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法人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法人资格有哪些构成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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